1.妇女、工会工作委员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制定新时期女教工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2.妇女工作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由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3.妇女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妇女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妇女工作的发展纲要、任务及重大事项。
4.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学习、交流、讲座,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5.每年开展一至两次文体、咨询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7.积极主动地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工作,落实工作计划。
8.妇女工作委员会顺应时代发展,切实做好女职工权益的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