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中国工会十七大及河南省工会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女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新时代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我市广大女职工在奋力谱写新时代南阳转型跨越新篇章中再创佳绩、建功立业,南阳市总工会决定,于2019年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我校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南阳市五一巾帼标兵1人。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主要为在职的一线女职工。
三、推荐名额
每个分会推荐1名“南阳市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超报名额无效。
四、推荐评选条件
南阳市五一巾帼标兵: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五、推荐程序和办法
我校推荐“南阳市五一巾帼标兵”候选人1名。
1、候选人产生的程序和办法:
每个分工会推荐候选人1名,由校工会委员研究,提出建议推荐名单,提交领导班子研究,进行公示后,上报南阳市总工会。
2.推荐材料包括:
(1)认真填写《南阳市五一巾帼奖章和标兵登记表》,主要事迹栏须如实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标兵登记表均一式3份,用A4纸打印填写。
(2)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于2019年1月17日18:00时前报校工会,同时报送电子版。将《南阳市五一巾帼奖章和标兵登记表》和照片电子版
发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邮箱:857848286@qq.com,并在邮件标题内写明推荐单位。
联系电话:0377-6356265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三) 评选推荐面向一线女教职工,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附件:南阳市五一巾帼奖章和标兵登记表
南阳医专工会
2019年1月15日